發(fā)布時間:2012-01-17 17:15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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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門推銷各類清潔用品的某貿易公司,為一舉躍上行業(yè)領頭羊寶座,于去年初引進大批銷售人員。為提高新進銷售人員的積極性,在短期內明顯提升公司銷售業(yè)績,該公司給予新進員工與老員工相同的提成比例及優(yōu)厚福利。然而,轉眼間3個月過去了,公司業(yè)績仍無絲毫起色,而那些新員工眼看試用期將滿,卻仍未做出業(yè)績,因而士氣極其低落。公司王總對此百思不得其解,為何在美國甚至在國內其它公司引用頗廣的底薪+提成這一混合薪酬制會突然失效?
其實,道理很簡單,新進銷售人員大多對行業(yè)具體情況不熟悉,加上欠缺經驗,在銷售過程中遇到挫折后,自信心易受打擊,一段時間后往往心灰意冷,士氣低落。在此情況下,即使新員工享有與老員工相同的提成比例,但由于其完成業(yè)績較少甚至極少,所謂的“提成”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“空中樓閣”。因此,混合薪酬制對新進員工并不適合。
常言道,具體情況具體對待。根據(jù)許多企業(yè)的經驗,筆者以為,對新進銷售人員的薪酬,瓜分制是一種較好的方法。
所謂“瓜分制”,就是企業(yè)將全體新進銷售人員視作一個整體,確定其收入之和,每個員工的收入則按貢獻大小占總貢獻的比例計算,其計算公式為:
個人月薪=總工資×(個人月貢獻/全體月貢獻)例如,某公司共有6名新進銷售員,公司根據(jù)市場和競爭對手的具體情況,確定6人月收入之和為9000元。當月6人完成的銷售額分別為10萬元、11萬元、12萬元、10萬元、16萬元、11萬元,則第一位銷售員的月薪為:
9000元×10萬元/(10萬元+11萬元+12萬元+10萬元+16萬元+11萬元)=1286元。
其他銷售員報酬依此類推可算得。
薪酬“瓜分制”剔除了市場環(huán)境因素的影響,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新進銷售員,只要付出努力,就能在固定的總收入中占據(jù)較大份額。如此,既強化了新進銷售員之間的競爭,也提高了他們的積極性。
當然,為保障新進銷售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,提高他們的職業(yè)安全性,還可進一步將瓜分制與混合制結合,其計算公式為:
個人月薪=固定工資部分+(總工資-總固定工資)×(個人月貢獻/全體月貢獻)如上例中,如將每個銷售員固定工資定為500元,則第一位銷售人員的月薪計算方式為:
500元+(9000元-500元×6人)×10萬元/(10萬元+11萬元+12萬元+10萬元+16萬元+11萬元)=1357元。
來源:上海本正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